释义 |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属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