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中装修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对于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一、房租中途装修装修费怎么办 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的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装饰装修费用。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一般由违约方承担一部分装修费。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费,还需承担侵权责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房现在到期装修物归谁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机、空调等物件,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客装修房东需要承担费用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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