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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申请大病医保?
释义
    符合条件的可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一、重大疾病卡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精神病患者必须提供市精神卫生中心或者重医附一院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本人不能参加鉴定的,由所在街道、学校在申请表上证明、经区居民医保中心批准后,可由亲属将申请人资料报鉴定机构鉴定。
    2、鉴定好后,参保人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中国人民社会保障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大病卡办理。
    二、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方法如下:
    1、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2、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3、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4、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5、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6、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7、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8、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三、社保转诊流程有哪些?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二、三级医院后,仍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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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