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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处理
释义
    租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房客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租赁合同到期交还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
    二、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三、成都住房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房东要查看房客的身份证,并复印留底,因为房客身份难以确定,将会造成之后房东的利益难以确保。分配好租金及其他费用。
    2、签订好租房合同,并根据屋内的设备情况,收取一定的押金。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租客拖欠水电费。而且要重视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因为如果租客被盗,房东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确定租房人租房的用途,防止房客利用房子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房东好在有中介公司经纪人或其第三方人证明的情况下,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4、对自身及他人都有益处,而在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必须做好明确的分配,比如都由一方承担,房东同样在日后也不应任意抬高房租价格,以免造成房客的不满。
    5、要不定期地检查房子和房内设施,防止因屋内设施损坏,而给房客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减少自己的损失。在租房之前,房东必须对家里的物品进行详细检查,尤其是贵重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等,好是与房客一起查看家里物品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日后与房客产生对物品破损的争议,并在租房合同上注明物品损坏后,双方维修的分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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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