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犯罪 |
释义 | 认定假冒专利罪,最重要的就是确认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来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4)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没有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一、法律对于先用权人的权利会有哪些保护 先用权人是指在申请日前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制造和使用必要准备的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制造、使用必要的准备,仅在原范围内制造、使用; 因此,如果他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了相同的产品,使用了相同的方法或制造了必要的准备,并且只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也就是说,法律允许先用权人继续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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