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列车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铁路紧急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案例国内外都行) |
释义 | 1.法律法规 铁路紧急停车相关法律法规 或者案例(国内外都行) 铁道部、公安部印发《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的通知(铁公安函〔2007〕856号) 铁道部公安部??? 二○○七年八月九日 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 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安全、正常运行,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和列车正点、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列车正点率,提高服务质量。 二、旅客列车延误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三、旅客应当遵守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列车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方式,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 (三)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和候车区; (四)盗窃、损毁、擅自移动列车设备或者安全标志; (五)在列车行进中,擅自使用列车紧急停车设备; (六)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七)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 (八)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 (九)编造或者故意传播爆炸、劫持、颠覆列车等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十)侮辱、谩骂工作人员; (十一)打砸、哄抢公共财物; (十二)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五、对实施第四条所列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火车票的法律规定 关于车票的有效期的规定 1.客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600千米以内为两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6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使用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客票使用有效。 3.各种车票的有效期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指定乘车日起计算。 5.变径后的客票有效期按分歧站以后的里程重新计算。 6.其它票种按票面规定的时间或要求使用有效。 7.直达票限乘当日当次车直接到站,不设有效期。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客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但最多不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对丢失车票的处理 旅客在开车前20分钟以外丢失车票应到购票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手续,距离开车时间不足20分钟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 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后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 退票核收退票费。 A.有下列情况时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只补收至前方停车站的票款。 3.经车站同意上车补票的。 4.人、证、票三者不一致的。 B.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 关于退票的规定 1.旅客不能按对应的车次和开车时间乘车时,应在列车开车前办理改签或退票手续。 除有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外,开车后不予退票。办理退票根据距离发车时间的不同分别扣除5%、10%或者20%退票手续费,2元以下的车票不退。 春运需提前6小时退票。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出通告,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退票费阶梯费率。新的退票费规定:距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 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6.由于特殊原因开车后改签的票不退。 7.印有“团”字字样和印有“返”字字样的车票,均不办理退票。 关于旅客携带品的规定 A.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3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乘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 柱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B.禁止携带品有: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C.限量携带品有: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亳升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⒋初生雏20只。 D.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关于拒绝运送和运输合同终止的规定 1.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对。 3.铁路运输法律法规 铁路运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复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制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bai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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