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钱了借条怎么处理? |
释义 | 还钱的时候,建议债务人收回借条,并予以保留尽量不要损毁;如果出借人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应向借款人出据收条,但收条上应标明通过何种方式偿还,以防止借款人将偿还的款项张冠李戴,滥用诉讼权利。 还钱的时候对方找不到借条怎么办? 欠条是双方存在欠款的一个凭证,如果欠条丢失,必须找到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欠款的事实。 可以与对方协商补一张欠条,协商不成的也是可以起诉的,前提是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债务关系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证据包括录音录像、付款凭证、证人证言等都可以。 只有借条不还钱起诉怎么办 1、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对方还钱。 2、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实现债权。 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写了借条还不上钱怎么办?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写了借条还不上钱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4、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5、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6、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7、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是写了借条,那么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所进行保护的。一旦被法院进行审理案件的话,就会要求对方进行还款。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来进行决定是否进行强制性执行,哦确定进行强制性执行的话,法院会要去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不当得利 一、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不当得利 如何认定一笔财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主要看它是否满足四个构成条件。 1、一方获得利益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只是有人财产受损,但却并未有人获利,那么只需要要进行依法赔偿,不属于不当得利。 2、他方受到损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人获利但却没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那么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 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应当如何维权 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损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较受损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上为恶意的,受损者得请求损害赔偿。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综上所述,不当得利的认定,主要看是否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是否存在三种特殊情形。除此之外,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和受损人也有规定和划分,在向法院起诉时,一定要弄清楚具体的受益人和受损人,否则就算构成不当得利,法院也不一定支持其诉求。 签了借条没有拿到钱怎么举证,借了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欠条写好后没有收到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保障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起诉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经审判胜诉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该内容由 姜昀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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