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借款时借条怎么处理? |
释义 | 借条的处理方式及借款合同主体资格问题的确定方法。借条可以归还或要求债权人写收条,以清除双方债务关系。借条是书面凭证,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借条应注明债务金额。在订立借条时,个人签约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企业签约方需具备主体资格,如授权、合法营业执照等。借条的处理和借款合同主体资格的确定可以通过核实身份、审查营业执照、进行资信审查等方式进行。 法律分析 一、还借款时借条怎么处理? 还借款时借条可以归还,也可以直接要同债权人写一份收条,这样双方的债务关系就会两清了;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在订立借条时主体资格问题是如何确定的? 1、借款人身份核实 (1)签约对方为个人 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 (2)签约对方为企业 ①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② 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有授权,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③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 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④ 资信审查。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还可以通过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审查。 结语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款人在还借款时可以归还借条或要求债权人写一份收条,以清算双方的债务关系。借条通常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记录债务人欠下债权人的债务金额。在订立借条时,需要确定签约方的主体资格。对于个人签约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对于企业签约方,需要核实其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如是否有授权、非法人营业执照等。此外,还应进行资信审查,要求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