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6周岁未成年进行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高额消费可以进行退款,法律规定,已满10周岁却不满16岁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订立合同时,只有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同意以后,合同有效。但属于关于财产直接厉害关系合同或与符合其年龄段、智商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要征得监护人同意。 也就是说10周岁-未满18岁的孩子进行高额消费并且不符合他可以使用的产品时,监护人可以向商家退货索回购买资金。但是如果购买产品在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以后,不能申请全款退款。应该按照物品受损导致经济下降进行对商户的适当赔偿而对原价进行消减后退款。但需要注意的是16岁以上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以追回。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