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抓到没驾驶证开车怎么处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未取得驾驶证、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不符合驾驶条件等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者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违法行为,如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管制等,也将受到罚款处罚。对于部分情况,还可吊销驾驶证或处以拘留刑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其中,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无证驾驶包括未持有驾驶证、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不符合驾驶条件等情况。此外,未取得驾驶证、将车辆交给无证驾驶、逃逸事故、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也将受到罚款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者,可能还会吊销驾驶证或拘留十五日以下。请广大驾驶人牢记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二)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三)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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