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乡镇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保意识不高。一是乡镇对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经济、轻环保”的观念依然存在二是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 三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道路条件限制,垃圾车不能进去等。 法律依据: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确定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的通知》 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建设、农业、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严重滑坡,不能起示范作用的,要取消示范点称号。各地要积极认真地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向广度和浓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