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落、爆炸和失火七种。 1、碰撞。碰撞是指交通强者(相对而言)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碰撞主要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 2、碾压。碾压是指交通强者对交通弱者如自行车或行人等的推碾或压过。 3、刮擦。刮擦是指交通强者的侧面部分与他方接触。刮擦主要表现为车刮车、车刮物、车刮人等。 4、翻车。翻车是指部分或全部车轮悬空、车身着地的现象,通常是车辆未发生其他事态而造成两个以上车轮离开地面。 5、坠落。坠落通常指车辆跌落到与路面有一定高度差的路外,如坠入桥下、坠入山涧等。在交通事故中,由于空中坠落物体而造成损害,也可以称为坠落。 6、爆炸。爆炸是指因将爆炸物品带入车内,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振动等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事故。犯罪嫌疑人故意引燃爆炸物品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7、失火。失火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某种人为或技术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常见的原因有乘员使用明火,违章直流供油,发动机回火,电路系统短路、漏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