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因此,仅破坏一个轮胎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并未造成数额较大的损失,达不到入罪标准,但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 法律分析 1、如果仅仅故意毁坏一个普通的轮胎,因为数额和情节未达到入罪标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处行政处罚。 2、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因此,仅仅破坏一个普通轮胎的行为,一般而言数额不会很大,因此尚未达到刑法对数额的要求,所以,不构成刑事犯罪。 3、但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处罚。故意破坏他人轮胎的行为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毁坏他人的轮胎的,可以依据该条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较重的情形,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