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营业执照更名的办理流程:首先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初审通过的,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办理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然后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