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只要不是因为公司本人的原因辞退员工就不需要赔偿,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辞退职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辞退职工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违法解除,依法应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我国法律对公司裁员的数量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在以下情况中,才可以进行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并且,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否则其解除合同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