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带孩子去外地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离婚后带孩子去外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其中一方取得子女扶养权的,是可以带子女到外地的,但不得妨害另一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需要什么证件需要看办理的是什么业务,一般情况下只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就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处置才有效 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约定,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2、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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