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履行有以下义务:一、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支付保险金;二、对保险标的进行保险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三、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的损失进行核定和认定;四、对被保险人的申请或者报告及时处理;五、其他义务。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存在免赔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等。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详尽、准确的申报材料,若存在虚假、隐瞒或者欺诈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若保险公司存在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不当行为,被保险人可以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履行有以下义务:一、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支付保险金;二、对保险标的进行保险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三、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的损失进行核定和认定;四、对被保险人的申请或者报告及时处理;五、其他义务。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的价值、数量、状况等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价值、数量、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和变化情况,有核定和认定时的义务。若被保险人违反前款规定,致使保险人无法核定和认定保险事故的损失,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规定,致使被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的,由保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的处理不当,可以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投诉;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请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