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告死亡的条件是 |
释义 | 宣告死亡的条件如下,当事人下落不明已经在四年以上的。或者是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已经两年以上的。如果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可以从战争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死亡宣告。 一、什么是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二、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死亡宣告的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法律规定,自然人因失去音讯下落不明而被宣告死亡,死亡宣告的撤销自然就要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为消除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三、哪些情形下属要宣告死亡 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 宣告死亡应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其次,由人民法院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 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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