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应该如何报案? |
释义 | 失踪报案的方式如下: (1)直接去派出所报案即可; (2)如果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地派出所是可以不接受报案的,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去留行踪,这是公民的民事权利。 人口失踪一般是失踪48小时立案。只要是应当回来的时间,却没有回来.没有音讯,就具备报警的条件,也就是说,发现失踪后即可报案。失踪报案流程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具体规定了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条件是:(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报案的流程怎么走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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