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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书写遗嘱的实际效果是怎样的?
释义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排除法定继承,公民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订立遗嘱,包括口头、代书、录音和公证。公证遗嘱在所有形式中效力最高,需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排除法定继承。公民可以采用自书、代书、口头、录音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遗嘱人需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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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