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胎可以享受晚育假吗 |
释义 | 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生育二胎不是晚育。各地可能有不同,可咨询所在地计委。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因此,合法的二胎有产假。 二胎产假规定 (1)保胎假:需要保胎休息的,经医师开具证明,按疾病待遇规定办理。即女职工请保胎假,按照病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提交医院病假单,保胎期间的工资按病假工资规定发放。 (2)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3)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4)流产的情况: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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