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转账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借钱不还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聊天记录。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银行转账记录。 三、借钱不还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金钱及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财产给付请求,不适用于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请求签发支付令;申请人不写明请求的事实和证据,也不能按督促程序发布支付令。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所谓对等给付,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给付义务是双方的。债权人要申请支付令,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给付义务,而债权人则并无任何给付对方的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釆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