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限制有哪些?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背后原因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宜过多,因为有资本联合和人合因素,且管理上较为封闭,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股东人数限制适用于公司设立初期和后续新增股东,但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分析 公司法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同时一个自然人也能够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限制及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人数有一定的要求。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至少应有1名股东。然而,并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上限。具体的人数限制可以由公司章程进行约定,但是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因此,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而来。这一限制主要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联合和人合因素,以及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的需要。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模较小,管理上较为封闭,因此对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是合理的。股东人数的限制包括最初股东和后续新增股东,且不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同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公司也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或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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