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小包工头是否有工伤责任?
释义
    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由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承包单位可向包工头追偿。单位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可在1年内向社保部门直接申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工伤包工头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单位聘用的职工,或者自然人在从事承包经营活动中因为工作负伤或者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结语
    包工头作为自然人,虽然没有用工主体资格,但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可向包工头追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该单位负担。综上所述,对您的问题已做出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4: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