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
释义 | 可以。 天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符合规定的人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个人,被所在工作单位派到本市超过一年,在天津市购买房屋并且为购房人家庭第一套住房的,可按所在地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条件 1、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这样你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申请者,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国家及政府会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从而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者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还要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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