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叫关停企业职工怎么补偿? |
释义 | 政府关停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和处理方式。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情况和工作年限,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包括工资补偿和医疗补助费。对于因违反劳动法或合同约定而解除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补偿和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破产无力支付,可以通过资产清算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一、政府叫关停企业职工怎么补偿? 被环保停产整顿员工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二、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涉及到企业因违反相关行政规定,而被政府关停的,其职工应当获得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对于用人单位存在破产而无力支付规定的经济补偿的,可以在申请破产后对资产进行清算来进行补偿处理。 结语 政府关停企业后,对被停产整顿的员工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补偿标准包括工作年限的月工资,医疗补助费等。对于用人单位无力支付补偿的情况,可以通过申请破产后对资产进行清算来进行补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录用、辞退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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