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的子女算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 1、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 2、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家庭成员,包括自己的母亲的兄弟姊妹和父亲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员。3、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