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中止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 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或者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一、委托合同该怎样写 委托合同书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委托合同中,应准确、详细地约定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特别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者减少相应的报酬; 2、在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期限,受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因自身过失不能按时完成的,构成违约,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 3、委托合同有偿的,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委托合同有偿,应明确约定合同中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二、私自与委托人签合同是否具有有效性?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约定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不需要进行委托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所以委托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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