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案件到检察院几天第一次提审 1、案件到检察院一个月内第一次提审。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规定是一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拘留一般是37天,然后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待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提审的条件是什么 1、案件重大、复杂,下级法院定罪量刑把握不准的案件; 2、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 3、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外部干扰大,无法秉公办案,需要上级法院给予支持的案件; 4、案件的当事人是受理该案的下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的; 5、涉及重大技术问题的疑难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