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方招标投标合同二审判决执行程序中,如何避免进一步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合同中,如果败诉方拒不履行判决决定,执行程序可能会导致进一步赔偿。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败诉方应及时履行判决决定,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诚实信用、保密、公开公正等义务,确保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应当具体明确;(二)应当完全履行;(三)应当保证履行的安全性、及时性、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被执行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者支付定金、保证金。” 结束语:招标投标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履行义务,以避免出现因拒不履行所导致的执行程序和进一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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