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5、建筑面积÷容积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对于土地使用税缴税依据是什么呢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