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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是否有优先权承包荒山?
释义
    所谓同等条件,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以“合同条款相同”为判断标准。而土地承包优先权,是指在农村土地发包或者流转时,法律规定的优先权人或者合同约定的优先权人依法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经营,以上述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优先权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享有优先权。优先权人行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权条件是:
    1.承包方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准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2.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要求享有优先权;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权。所谓同等条件,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和特点,一般理解为优先权人提出的条件与准备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流转条件是相同的,特别在流转的主要条件上,如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但并非绝对等同。
    开发商一房两卖有优先权吗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专利优先权有哪些
    专利优先权的特点有: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专利申请人优先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专利申请人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4、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5、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
    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8、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9、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10、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船舶有什么优先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该内容由 吴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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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