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离婚对自己的影响 |
释义 |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离婚时,双方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有人说婚姻是一段甜蜜的天堂幸福,也有人说它是一个坟墓,事实上,从个人的情感出发,人生快乐即可,如果一段故事,她给自己带来快乐,可以认为就是好的!相反,也就是不好的东西。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也包括人,如果两个人一刚开始是相互快乐的,那么也就是好!如果相处久了,彼此不合适,那便是不好,离了也就离了,不必存在太大的心里负担。法律上认定离婚的条件事实也是很科学的。《民法典》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前提条件,这方面也是融合了多种学科的,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其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和为贵);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决次之)。具体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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