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哪些帮助? 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 委托辩护人 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人民法院发出指定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哪些司法保护? 1、 对未成年人 的违法犯罪,贯彻“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 2、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从轻或减轻 处罚; 3、青少年违法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犯罪处理的,可责令其家长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办理 未成年人犯罪 的案件,严禁使用欺骗、恐吓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检察机关应当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 保护未成年 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象; 6、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进行家访和社会调查,与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及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教、挽救工作。 三、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讯问 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有何程序性要求? 根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四、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1、在开庭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 不公开审理 ; 2、在开庭审理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