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要求法律援助一般会有以下条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 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不给法律援助的情况有:因申请人过错导致的诉讼案件、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等,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诉讼案件是可以不给予法律援助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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