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书可以自己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上诉书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不服时,在拿到判决书的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的说明情况并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的法律文书。上诉书的内容必须明确,一般应针对一审判决的内容阐述自己观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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