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赔偿纠纷案由有: (1)用人单位阻挠工伤认定的纠纷; (2)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纠纷; (3)证据不足难以认定工伤的纠纷; (4)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纠纷; (5)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纠纷; (6)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纠纷。 一、工伤认定中止情形是怎样的 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依法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纠纷; 2、有关部门需要以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但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 3、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二、在我国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 1、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2、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非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