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步骤一: 提出申请: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等待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 公积金提取: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本息总额,且账户内至少保留一年缴存额。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规定: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部分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住商品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当年执行的公租房每平方米租金/70%×90㎡×当年租房月数。 (2)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房租每年可提取最高额度为9260元。 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余额。 5、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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