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行驶证要随车携带。 汽车行驶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车主持相关资料和证件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2、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证件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 3、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4、领取机动车领牌凭证并缴费; 5、缴费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的功能如下: 1、车辆上牌凭证,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产权权属证明,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 3、保险索赔凭证,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保险公司才会理赔; 4、新车保修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还能够确定新车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综上所述,机动车行驶证需要随车携带,行驶证是车辆上牌凭证,开车回位携带行驶证的会收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