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案中方与雇主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如果本案中方不具有过错,那么无需承担对方的赔偿责任; 如果方具有过错,那么需要根据过错赔偿对方; 对于对方的财产损失,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确定,双方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