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应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书正副本和代码卡原件。变更单位名称还需提交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遗失补办还需提供单位遗失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私章)。企业分支机构、机关非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