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当以上近亲属完全不存在时,权利人为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割。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