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遗属待遇承诺书怎么填? |
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2、其次是称谓。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XXX单位XXX领导,要顶格写,在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3、然后写正文。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XXX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4、最后写正文的结尾。必须要写上请XXX单位XXX领导监督。这是承诺书的格式。如果是电子版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这个结尾要在正文后另起一行写,这样显得很重视。 5、在承诺书的最后,必须写上承诺人的姓名以及写承诺书的年月日。电子版的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承诺人姓名要和正文有两行的距离。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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