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分公司发生亏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吗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不能和总公司分并的,分公司发生亏损后,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