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章,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 福建陪产假:15天。 2、产假 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薪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 对于陪产假薪资如何计算? 陪产假薪资,是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薪资。陪产薪资支付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则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薪资应由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后,由社保中心支付。陪产假薪资通常是按照当地社平薪资标准来支付的,职工薪资高于社平薪资标准时,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则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薪资,由单位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薪资基数计算。 二、产假待遇是什么 第一,保胎假,薪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薪资。 第二,产前假,薪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章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薪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薪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薪资和物价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