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胁迫罪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
释义 | 可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如果合同本身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就是无效的。但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情形下,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之后,合同自始无效。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要履行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主体,撤销权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和欺诈,胁迫和不损害国家利益,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可撤销合同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无效合同往往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3、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在被撤销前仍然有效,保持法律效力,但法律赋予一方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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