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主观: 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怎么规定?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自然人作品人身权保护期限为永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二种情况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第三种情况是著作权财产权,也就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5项到第17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