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二、25%所得税例外的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