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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税缴纳范围包括哪些
释义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应税土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1.一般规定
    纳税义务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具体规定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即使用该宗土地的纳税人住所地与该宗土地不属同一区或县,是在异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承租人纳税(财税〔2017〕2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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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