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二、怎么进行土地使用税登记? 一般征收土地使用税之后,被征收对象要进行登记来证明自己已经缴纳土地使用税。是以下面就来了解下土地使用税是怎么登记的。 1、提交《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主表2份、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通常提供证件和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2、税务登记窗口负责受理和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若资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则退回纳税人,同时需告知纳税人相关事宜,并要求再次报送。 3.资料齐全、填写正确的,在系统中录入《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 |